厨房设施设备技术要求标准
摘要:厨房设施设备技术要求标准
一、 厨房用的设备、材料及配件
01. 电器材料及设备
(01) 马达需要防滴式之马达或完全封闭式马达。马达需有足够之马力,当设备满载上的满载电流。 运行时,不能超过铭牌。
(02) 所有电器设备需适当地接地。
(03) 业主或业主代表有权要求供货商提供设备有关之电路图。
02. 燃气用具
(01) 所有燃气用具必需已取得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证书。
(02) 所有燃气用具等需适合当地使用。
03. 制冷设备
(01) 所有冷媒必须选用环保式冷煤(如R-134A及R-404等)。
04. 不锈钢
(01) 不锈钢为 304-18/8标准
(02) 不锈钢表面处理为 4 号沙光处理。
05. 不锈钢管
当使用不锈钢管时,必须使用指定厚度的无缝不锈钢管, 并需表面处理以配合其它其配件。
06. 手柄、支架、锁、小五金等
(01) 设备内使用的小五金, 如手柄、铰、锁等必须为铜制及镀铬磨光或不锈钢制造。
(02) 所有抽屉、柜、冰箱等使用的锁,必须为圆形及镀铬磨光。
07. 焊接
(01) 焊接必须采用电弧焊氩气攎焊,不允许采用其它焊接方式。焊条需与金属本身成份相同,透切地焊接,不能有砂眼,裂缝等不完整的地方。焊缝必须坚固及有韧性。多余的填料必须磨平及磨光至焊接物本身的颜色一样。器具的工作面如工作台、泻水板、洗盆等,均需焊接。如器具制造是超过一块不锈钢时, 两件不锈钢必须碰口连接地焊接,及磨平处理。而不能采用补底点焊,再填锡方式。
(02) 所有焊接应尽量在工厂内处理及作表面处理,花纹应磨平磨光处理与原来的不锈钢一样,尽量减少地焊接,所有需要在工地焊接的设备必须采用连续焊及磨平处理完滑。磨平磨光方法将按以下的“磨平、磨光、表面处理”一节进行。焊线底部应涂以防锈漆处理, 以防经焊接后发生锈蚀。
08. 磨平、磨光、表面处理
(01) 所有表面能看见的焊接即需要适当地磨平、磨光及作表面处理,如果焊缝由于在焊接时下沉,则需整平及磨平不能有高底点。 在磨平时应避免不锈钢过热使变色。在工序处理时应先粗磨平, 再磨光及作最后花纹表面处理。
(02) 所有由于不锈钢在加工时产生的拆裂,锯齿边等问题都需要磨平、磨光。在圆角的地方需要磨平磨光圆滑。所有焊缝在磨平后不能有重叠现象。
09. 防锈处理
(01) 不锈钢在焊接后为防止氧化腐蚀, 须经防锈处理。在焊面表面需磨光以防锈蚀,底部适当地磨平后需涂上防锈涂料。
(02) 当焊接镀锌框架时,应尽量在框架未镀锌时焊接,如果须要焊接镀锌框架,则需在焊接后涂上金属光泽的防锈涂料。
10. 支架脚管
除特别注明外,所有支撑脚管应用不少于38毫米直径x 1.2 毫米厚不锈钢通制造。脚与脚之间距离不能大于 180 厘米。所有脚管都应划一规格。
11. 脚管横支架
除特别注明外,所有脚管横支架应用25毫米直径 x 1.2毫米厚不锈钢通造。横支架应与立脚管垂直并保持平水。除特别注明外,距地面为200毫米脚管横支架完全焊接及磨平。